一两个月的假期,呆在家里无聊,不如找点事情做。然而,学生在打工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期法律咨询予以重点关注。
案例A
只做暑期工
却说可长期做
律师:有用工就得给报酬,但说谎损失“人生信用”
小吴想打暑期工,刚开始找不到,于是想出一个办法,跟一家公司说可以长期做。公司说最少要做三个月,可他最多做两个月就得回去上课了。他担心到时候公司不给劳动报酬,很是着急。“像这样的情况,我受到法律保护吗?”
杜立宇:从道德的层面上,小吴一开始就不诚信。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进行应聘,势必造成违约。但从法律层面上,不论是长期工还是暑期工,从小吴上班那天起就已经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依法有权获得劳动报酬,该报酬不得低于该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作为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像小吴这种情况,工作两个月公司应给他相应的劳动报酬,但从长远来看小吴会给自己的“人生信用”抹黑,得不偿失。
案例B
遇到“阴阳合同”
不知该咋办
律师:这种合同无效,可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小王和几个同学进公司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写明工资7元一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包吃包宿。可到公司后,老板强迫他们签订另外一份合同,包吃包住的条款被删除,并且扣押了一个月工资。工作几天后,公司要求他们每小时必须做到一定的件数,同时还要求他们加班。碰到这样的“阴阳合同”,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杜立宇: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具体到本案小王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才是小王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来公司强迫小王签订另外一份合同明显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是无效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种情况下建议小王要注意保存合同、收集相关证据。公司克扣工资显然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案例C
干一样的活
却拿一半的钱
律师:未签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执行或实行同工同酬
小林高考没考上,家里很穷,所以找了份暑期工。但领工资时,他却发现工资明显比别人少了一半。他找公司领导问个究竟,老板称,小林是暑期工,当然钱就比别人少了。小林想不通,明明和别人干一样的活,而且很努力:每天早上起床工作到晚上,每次躺到床上时都筋疲力尽,好几次肌肉都被拉伤了。最后却只拿一半的钱,小林询问,老板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杜立宇: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与小林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小林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具体到本案,小林的工作报酬不得低于该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建议在工作开始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报酬,避免纠纷。
案例D
未满16岁
用别人身份证找工作
律师:冒用身份证会被罚款或拘留,使用童工每月罚5000元
小岚今年15岁,在一家餐厅找了份暑期工。但她拿了别人的身份证来找工作,冒充是18岁的。她想问,万一劳动部门检查时,发现餐厅使用童工,餐厅是否会被处罚?
杜立宇:小岚未满16周岁借他人身份证找工作,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该餐厅雇佣小岚做工属于雇佣童工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提醒
暑期工要注意四大问题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杜立宇对学生打暑期工提供如下建议。
找暑期工一般经熟人介绍的相对可靠。如通过中介,应选择有资质的职介所。要警惕不法分子借招聘之名收取押金、保证金,扣押证件等,如果发现企业存在非法招工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打暑期工,尤其要注意提高警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发现雇佣方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要弄清求职单位的性质,比如他们是否有工商、税务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有固定营业场所。要记清营业单位的地址、法人代表。
暑期工与雇主之间应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工作时间、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工资和工作时间的劳动法律规定,对暑期工一样适用。